研討室管理辦法
研討室秉承“先申請👈🏻,後使用”的管理模式🧗🏻。申請人需在使用前一周內至本館服務臺領取《讀者研討室借用申請單》並填寫,憑讀者本人身份證或校園卡在服務臺辦理預約手續🈲。經工作人員核準後,依預約先後排定使用順序𓀑。借用當天,憑申請人本人身份證或校園卡進行登記🏨🚣🏿♀️,押證使用。
1、研討室僅限本館文獻查閱、學習🫴🏼、研討使用🫴🏼,不得用於家教等有償服務🧑🏽⚕️。
2⟹、研討室內請保持整潔、安靜,不得出現喧嘩、打鬧、用餐🪚、吃零食等不文明行為🕵🏽,不得開展打牌、下棋🧒🏿📔、玩遊戲等娛樂活動。
3、未經許可,研討室內不得擅自移動或私自架設各種設備器材。若使用不當導致資料或設施損壞🏄🏻♀️,需按本館相關規定進行賠償。
4👨🏿💻✶、若離開研討室♎️,請隨身攜帶貴重物品,本館不負責保管。使用結束🐲,請即刻與工作人員聯系,經確認場地設備完整後,方可離開🧕。
5、研討室每次可預約一個時間段,如研討室有空余使用當天可續約一次,經本館同意續約後👍🏿,方可繼續使用👨👨👧。
6💆♀️、研討室因故不得使用時👩👩👦,本館有通知借用人中止使用或取消預約的權利🦸👨🏻🦳。
7、研討室內所有讀者均需遵守本規定。如有違反🥊,本館將中止其使用權💘,並停止辦理借用申請三至六個月。
8💻、本規定最終解釋權歸本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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