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深化人才培養改革,建立適應經濟建設💏、社會進步和個人發展需要人才培養製度,根據《江蘇省教育廳關於深化普通高等华信學分製改革的意見》,結合华信的教學資源條件和現有專業的特點🪃,特製定本實施方案☝🏽。
第一章 教學計劃與課程設置
第一條 課程設置采用模塊形式,組合成不同層次🧏🏽♀️、不同發展方向的知識結構。
1.通識類課程:通識教育課程是指除專業教育之外的教育課程。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論🎁、大學英語🏯🤘🏿、大學語文🚢、大學體育、計算機基礎📛、哲學、自然科學概論🏟、社會科學概論☄️、大學生心理健康、美學入門。
2.專業必修課程:包括本專業的基本知識🧑🏼🦳、基礎理論和基本技能⚓️⬇️,既要體現專業培養目標的要求🪘,又要體現專業自身的特點,包含專業課◀️、專業實踐、畢業實習🚣🏿♂️、畢業論文設計等🙆🏻♀️。
3.專業選修課程:指學生在华信提供的選修課範圍內,按規定要求選修一定學分👨🍼,以明確專業方向或以深化🙄、拓寬與專業相關知識和技能的課程👨🏻🦽。學生從第三學期開始選修。
4.公共選修課程:指擴大學生知識面🍇🍥,通過素質教育培養、發展學生興趣特長和潛能的課程。學生可根據自己的愛好及發展狀況自由選修。學生從第三學期開始選修💅🏽。
專業必修課程和專業選修課程按課程的內在關系在各學期進行科學➗、均衡設置🧔🏿♂️🦻🏼。公共選修課程的成績不計學分績點✋🏽,但所得學分計入學生總學分內🧔♂️。
第二章 學分計算
第二條 學分值的確定📰。學分是計算學生學習量和成效的單位,是確定學生能否畢業的重要依據🫴🏽,也是製訂教學計劃🦻🏿、分配課時🧘、安排教師工作量的依據。學分計算以學期為單位時間,以該課程在教學計劃中安排的課時數為主要依據。
1.理論類課程(包括不獨立開設的實驗🧤、實習等)以16-18個課時為1個學分。全學期開設課程以其周課時計算學分🤳🏼,課程的周課時數即為該課程的學分。
2.實踐類課程與教務處認定的华信組織的重大實踐活動等教育環節,30-36個課時為1個學分。
第三條 三、五年製各專業總學分(含各種教育環節)一般分別為140-150和 220-240學分🧑🏼🚒。
第四條 學期課程學分值按實計算,一學期或一學年學分值計算的最小單元為 0.5分🧑🏽🦳,小數點後一位按“二舍八入三七作五”的方法取舍👯。
第五條 學分的取得
凡計算學分的課程和實習💇🏻,學生必須參加正常學習,並經考核合格者才能取得該課程或實習的學分。
1.通過华信所規定的必修課、選修課的學習🈸,考核合格取得課程學分。
2.獨立開設的專業實踐、實訓課🛍️、考核合格取得實訓實踐學分。
3.參加教學計劃所規定的專業證書、崗位資格證書的考核取證後得到學分。
4.其他學分。參加华信所規定的公益勞動、軍訓🚃、入學教育、畢業教育等均可參照實踐教學取得學分。
第三章 課程的選修與免修
第六條 學生在教師指導下,按照公布的教學計劃和開課計劃進行選課。在校學生每學期修習課程的學分之和不低於 24 學分,最高不超過 32 學分。公選課三年製大專生至少應修滿三門6個學分👰🏽♀️,五年製高職至少應修滿1個學分🧼。
第七條 專業選修課必須在指定範圍內選修,公共選修課可跨專業和年級選修。
第八條 學生在校期間需參加各門修習課程的正常教學活動🗞,除特殊原因外,原則上不得申請免修👨🏽🎓;提前就業的同學✴️,可以邊工作邊學習,但須在課程開設的前一學期提出申請,經批準後方可參加华信組織的考核,獲得學分。
第九條 华信在學期結束前公布下學期各年級必修課、選修課開設及其相應學分等情況。選修課的選課一般在學期結束前3周內進行,教務處在放假前公布選課結果。對公共選修人數不足20人的課程暫停開出⚇🫒,並通知選修該課程的同學改選其他課程。
第四章 成績評定
第十條 除免修課程外,學生所修課程均需參加考核𓀆,並結合平時學習情況評定學習成績(平時成績占 40%以內)💳,成績及格方可獲得相應學分。
第十一條 課程的考核分為考試和考查兩種。考核成績時綜合參照平時作業、課堂表現👩🏿✈️、實驗和其它環節的情況🤾🏻♂️,並註重學生創新能力表現👩👩👧👦。
第十二條 通識類課程📨、專業必修課🧔🏿♂️、專業選修課、公共選修課等課程實行教考分離製度,統一命題和閱卷,部分課程可實行聯考、統考👃。
第十三條 為充分反映學生掌握知識和能力的程度,建立有效的競爭、激勵機製🧘🏽,采用學分積點製來評價學生在該階段的學習質量。
成績與積點的對應關系如下:
考 分 區 段 |
考 試 |
100-90 |
89-80 |
79-70 |
69-60 |
60 以下 |
考 查 |
優 秀 |
良 好 |
中 等 |
及 格 |
不及格 |
|
積 點 分 |
4 |
3 |
2 |
1 |
0 |
平均學分點=∑(課程學分�課程積點)/∑課程學分
平均學分積點是衡量學生學習質量及評優考核的重要指標,每學期結算一次。規定平均學分積點數在2.00以上者才有資格評選先進🧑🦽➡️,以激勵學生努力學習,避免出現“60分萬歲”現象🍊🦠。每門課程的學分及學分積點數計入學生成績記載冊🐣。
第十四條 學生獲得與所學專業相同的社會認可的技能等級證書, 或通過本專業高一層次社會自考課程,可申請免修相應課程💲🧑🏽。學生需在該課程開課前3周提出申請👍,經华信審核認可後獲得相應學分,積點分記為優秀🛐🦸♂️。
第十五條 學期考核不及格的課程,允許補考一次🤵🏽,補考後成績仍不及格者,須跟班或自學重修後經教務處安排後參加考試。全校性公共選修課不安排補考,學生可以重選該課程或另選其他課程🈲。
第十六條 學生因故不能參加考試時👩🏼🦲,必須在考前書面通過班主任(輔導員)向系部申請緩考(請病假須有醫務室出具的病假證明),經同意並報教務處備案批準後方可緩考。緩考按考核實得成績記載。學生未申請緩考或申請緩考未獲準,擅自不參加規定時間的考試者,或考試時遲到30分鐘以上作曠考處理者,成績按零分計,並註明“曠考”字樣,必須重修🐕🦺。
第十七條 因故缺課(包括曠課、病假和事假)超過當學期某門課程學時數三分之一的學生,不得參加該課程的考核及補考;必做的作業缺交三分之一以上或實踐性教學環節未達到要求者,也不得參加該課程的考核及補考👩🏼🎤。該門課程沒有成績🤦♀️,必須重修⚈。
第五章 畢 業
第十八條 學生完成規定課程及相應教學環節的學習📮,修滿規定學分🧛♂️,準予畢業🤹🏻。
第十九條 對提前修滿學分的學生,鼓勵選修第二專業和其他課程🐻🧑🎄,經华信批準也可提前參加社會實踐或就業。
第二十條 對於在規定年限內未能達到畢業要求的學生,可發予結業證書😇。學生可在一定時間內🏚,申請延期課程學習並參加考試🪿,取得學分👩🏼🦱🏰,換取畢業證書。
第六章 有關學籍管理
第二十一條 三年製專科標準學製為3年🤵🏼,彈性學習年限最長不超過5年(含因故休學保留學籍時間🤡,下同)🛖。五年製高職標準學製為 5年,彈性學習年限最長不超過8年。
第二十二條 實行學分製後一般不采用留級製度🌮。對每學年經補考後累計不及格課程門次達 5門以上(含 5門)的學生實行退學。每年 9月補考後對兩學年內不及格課程累計達9門的學生也實行退學。
第二十三條 轉學、轉專業按現行學籍管理規定執行,轉學後可根據學分互認辦法承認或部分承認已修學分🛻。轉專業後已修的未列入新專業教學計劃的課程學分,可記入公共選修課學分。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在學籍管理方面未涉及的有關事項🤾🏿,仍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執行🙇👧。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本方案自2016年9月開始試行👯♂️。
第二十六條
本方案解釋權歸屬教務處。
华信娱乐平台教務處
201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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