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全國總工會關於印發《事業單位工會工作條例》的通知
中華全國總工會關於印發《事業單位工會工作條例》的通知
總工發〔2018〕2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總工會,各全國產業工會,中央和國家機關工會聯合會籌備組,全總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事業單位工會工作條例》已經中華全國總工會第十六屆書記處第一百次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中華全國總工會
2018年 9月4日
事業單位工會工作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深入推進新時代事業單位工會工作改革創新,充分發揮事業單位工會作用,促進事業單位改革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製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指事業單位工會是指國家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社會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中依法建立的工會組織。
第三條 事業單位工會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牢牢把握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奮鬥的工人運動時代主題𓀗,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工會發展道路,推進事業單位工會製度化、規範化建設,加強維權服務🎪,積極創新實踐,強化責任擔當,團結動員事業單位職工群眾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積極貢獻⛹️。
第四條 事業單位工會接受同級黨組織和上級工會雙重領導,以同級黨組織領導為主。對不在事業單位所在地的直屬單位工會💠,實行屬地管理原則。
第五條 事業單位工會工作應遵循把握以下原則:堅持黨的領導🏐🕺🏻,貫徹落實黨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根本指導方針,始終保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持以職工為本,保持和增強政治性、先進性🔋、群眾性👨🏻⚕️💩,發揮聯系職工橋梁紐帶作用;堅持依法依規,做到依法建會、依法管會、依法履職、依法維權;堅持改革創新,適應形勢任務要求🐷🫴,積極探索實踐🛷,不斷加強自身建設,把工會組織建設得更加充滿活力、更加堅強有力,努力增強吸引力凝聚力戰鬥力。
第二章 組織建設
第六條 事業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工會組織,組織職工加入工會。
會員二十五人以上的事業單位建立工會委員會🚅🕓;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單獨建立工會委員會🙆😂,也可以由兩個以上事業單位的會員聯合建立工會基層委員會,也可以選舉組織員或者工會主席一人,主持工會工作。同時按有關規定建立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工會女職工委員會🧚🏼♀️。
第七條 會員人數較多的事業單位工會組織,可以根據需要設立專門工作委員會💗,承擔工會委員會的有關工作🥬。
事業單位內設機構,可以建立工會分會或工會小組。
第八條 事業單位工會具備法人條件的,依法取得社團法人資格,工會主席為法定代表人。
第九條 事業單位工會受法律保護🧝🏼♀️,不得隨意撤銷🖖🏿、合並或歸屬其他部門。
事業單位被撤銷🈶,其工會組織相應撤銷,並報告上一級工會,已取得社團法人資格的🙋🏽♂️🍋,辦理社團法人註銷手續。
事業單位改革改製,應同時建立健全工會組織和相應機構🧗🏼♂️。
第十條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經事業單位工會委員會或三分之一以上會員提議,可臨時召開會議。
第十一條 會員代表大會的代表實行常任製,任期與本單位工會委員會相同🧙🏼♀️👷🏽。
第十二條 會員在一百人以下的事業單位工會應召開會員大會。
第十三條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
(一)審議和批準工會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二)審議和批準工會委員會的經費收支情況報告和經費審查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三)選舉工會委員會和經費審查委員會;
(四)撤換或罷免其所選舉的代表或工會委員會組成人員🙌;
(五)討論決定工會工作其他重大問題;
(六)公開工會內部事務🧑🏿🔬;
(七)民主評議和監督工會工作及工會負責人。
第十四條 會員代表大會或會員大會與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下同)須分別行使職權,不得相互替代👩🦼🎺。
第十五條 大型事業單位工會委員會,根據工作需要🧞♂️,經上級工會批準,可設立常務委員會,負責工會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其下屬單位可建立工會委員會👩🏿🦱。
事業單位工會委員會委員和常務委員會委員應差額選舉產生,可以直接采用候選人數多於應選人數的差額選舉辦法進行正式選舉,也可以先采用差額選舉辦法進行預選產生候選人名單,然後進行正式選舉。委員會委員和常務委員會委員的差額率分別不低於5%和10%🧑🏽🎤。選舉結果報上一級工會批準。
第十六條 事業單位工會委員會是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常設機構🛌🏽,對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負責,接受會員監督。在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負責日常工作。
第十七條 事業單位工會委員會和經費審查委員會每屆任期三年至五年,具體任期由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決定😚。任期屆滿,應當如期召開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進行換屆選舉。特殊情況下,經上一級工會批準✖️,可以提前或者延期舉行,延期時間一般不超過半年。
第十八條 工會委員會實行民主集中製🖖,重要人事事項、大額財務支出、資產處置🥉、評先評優等重大問題、重要事項須經集體討論作出決定🔈。
第十九條 工會委員會(常委會)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討論或決定下列事項👩🏿🏭:
(一)貫徹黨組織、上級工會有關決定和工作部署,執行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決議;
(二)向黨組織、上級工會提交的重要請示🧜🏿♀️、報告,向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提交的工作報告💂🏽;
(三)工會工作計劃和總結🧓🏿;
(四)向行政提出涉及單位發展、有關維護服務職工重大問題的建議💳;
(五)工會經費預算執行情況及重大財務支出;
(六)由工會委員會討論和決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章 職責任務
第二十條 事業單位工會的職責任務:
(一)堅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教育引導職工樹立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團結引導職工群眾聽黨話、跟黨走。
(二)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加強和改進職工思想政治工作,開展理想信念教育,實施道德建設工程,培養職工的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深化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提高職工的思想覺悟🐕🦺、道德水準🧛🏿♂️、文明素養🧙🏽♀️。
(三)弘揚勞模精神🧑🏿🎨🦹🏽♂️、勞動精神💆🏿♂️、工匠精神✬,營造勞動光榮的社會風尚和精益求精的敬業風氣,深入開展勞動和技能競賽,開展群眾性技術創新、技能培訓等活動🧎🏻♀️,提升職工技能技術素質🧑🏽🦲,建設知識型、技能型、創新型職工隊伍🪦。
(四)加強職工文化建設👮🏻♀️,註重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開展主題文化體育活動,豐富職工精神文化生活😨。
(五)加強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工作,深入推進事業單位內部事務公開,落實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
(六)做好職工維權工作,開展集體協商🛄,構建和諧勞動人事關系,協調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推動解決勞動就業、技能培訓、工資報酬👧🏿、安全健康、社會保障以及職業發展、民主權益❕、精神文化需求等問題😭。
(七)做好服務職工工作,傾聽職工意見,反映職工訴求,協助黨政辦好職工集體福利事業,開展困難職工幫扶,組織職工參加療養、休養及健康體檢,為職工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
(八)加強工會組織建設,建立健全工會內部運行和開展工作的各項製度,做好會員的發展🧄、接轉🧏🏼♂️、教育和會籍管理工作📠,加強對專(兼)職工會幹部和工會積極分子的培養,深入開展“職工之家”和“職工小家”創建活動。
(九)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管理使用好工會資產🎧🪱,加強工會經費和工會資產審查審計監督工作🛬。
第四章 工作製度
第二十一條 職工代表大會是事業單位實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職工行使民主管理權力的機構。
事業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每三年至五年為一屆,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召開職工代表大會正式會議,必須有全體職工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出席。
事業單位工會是職工代表大會工作機構,負責職工代表大會的日常工作。
事業單位工會承擔以下與職工代表大會相關的工作職責:
(一)做好職工代表大會的籌備工作和會務工作🤘🏻,組織選舉職工代表大會代表,征集和整理提案,提出會議議題、方案和主席團建議人選;
(二)職工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組織傳達貫徹會議精神,督促檢查會議決議的落實;
(三)組織職工代表的培訓🏌🏻♂️,接受和處理職工代表的建議和申訴🚪;
(四)就本單位民主管理工作向單位黨組織匯報🫕☝🏻;
(五)完成職工代表大會委托的其他任務🛍️。
事業單位應當為本單位工會承擔職工代表大會工作機構的職責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經費保障。
第二十二條 事業單位的黨政工聯席會議🥓,研究和解決事關職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問題🍖👩🏻,由本單位工會召集。
第二十三條 建立和規範事務公開製度,協助黨政做好事務公開工作,明確公開內容✶,拓展公開形式,並做好民主監督。
第二十四條 暢通職工表達合理訴求渠道,通過協商、協調、溝通的辦法🎒💁🏼,化解勞動人事矛盾📲,構建和諧勞動人事關系🍨。
第二十五條 建立健全勞動人事關系調解機製🧑💻,協商解決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問題✌🏼。建立和完善科學有效的利益協調機製、訴求表達機製、權益保障機製8️⃣。建立勞動人事關系爭議預警機製,做好勞動人事關系爭議預測😥、預報⛹🏻♀️、預防工作。事業單位工會應當積極同有關方面協商💆♂️,表達職工訴求,提出解決的意見建議。
第五章 自身建設
第二十六條 事業單位依法依規設置工會工作機構🍆,明確主要職責👰🏻、機構規格、領導職數和編製數額👩🏽🏭。
第二十七條 事業單位工會主席應以專職為主👩❤️👩👩🏻🦱,兼職為輔。職工兩百人以上的事業單位,設專職工會主席。工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具體人數由事業單位工會與單位行政協商確定。根據工作需要和經費許可✫,事業單位工會可從社會聘用工會工作人員,建立專兼職相結合的幹部隊伍。
事業單位工會主席🐅、副主席和委員實行任期製,可以連選連任🩹。
工會主席🫃、副主席因工作需要調動時🤽🏿,應當征得本級工會委員會和上一級工會的同意🪈。
工會主席👩❤️💋👩、副主席空缺時,應當及時補選,空缺期限一般不超過半年。
第二十八條 突出政治標準,選優配強事業單位工會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堅定道路自信🤌🏽、理論自信🚐、製度自信、文化自信,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按照既要政治過硬🧕、又要本領高強的要求😣,建設忠誠幹凈擔當的高素質事業單位工會幹部隊伍👨👨👧👧👨🏼🍼,註重培養專業能力、專業精神🤦🏼,提高做好群眾工作本領🕵🏻♀️。
第六章 工會經費和資產
第二十九條 具備社團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工會應當獨立設立經費賬戶。工會經費支出實行工會法定代表人簽批製度。
事業單位工會經費主要用於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
第三十條 工會會員按規定標準和程序繳納會費。
建立工會組織的事業單位,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向事業單位工會撥繳工會經費;由財政統一劃撥經費的,工會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按財政統一劃撥方式執行。
事業單位工會因工作需要,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等有關規定,向單位行政申請經費補助。
上級工會有權對下級工會所在事業單位撥繳工會經費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無正當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撥繳工會經費的單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等有關規定處理👨🏻🦱。
事業單位工會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收繳、上解工會經費,依法獨立管理和使用工會經費。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侵占工會經費。
第三十一條 事業單位工會應當根據經費獨立原則建立預算、決算和經費審查審計製度,堅持遵紀守法、經費獨立、預算管理、服務職工🙂、勤儉節約、民主管理的原則®️。事業單位工會應當建立健全財務製度,完善經費使用流程和程序👨👩👦,各項收支實行工會委員會集體領導下的主席負責製,重大收支必須集體研究決定😗。
事業單位工會應根據國家和全國總工會的有關政策規定以及上級工會的要求,依法、科學、完整🪖、合理地編製工會經費年度預(決)算,按程序報上一級工會批準🙎♂️,嚴禁無預算🧑🏻、超預算使用工會經費。
第三十二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事業單位應當依法為事業單位工會辦公和開展活動提供必要的設施和活動場所等物質條件🥳。
工會經費、資產和國家撥給工會的不動產及撥付資金形成的資產,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調撥。
第七章 工會經費審查審計
第三十三條 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在選舉事業單位工會委員會的同時,選舉產生經費審查委員會🧑🏽🎨,會員人數較少的,可以選舉經費審查委員一人。
經費審查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由經費審查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經費審查委員會主任按同級工會副職級配備💒🍂。
經費審查委員會或者經費審查委員的選舉結果🧘🏿♀️,與事業單位工會委員會的選舉結果同時報上一級工會批準。
第三十四條 事業單位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任期與事業單位工會委員會相同,向同級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在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向同級工會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事業單位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應當接受上級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業務指導和督促檢查🫶🏻。
第三十五條 事業單位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審計同級工會組織的經費收支🏄🏼♂️、資產管理等全部經濟活動⬇️,定期向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報告🤗,並采取一定方式公開,接受會員監督。
經費審查委員會對審查審計工作中的重大事項,有權向同級工會委員會和上一級經費審查委員會報告🪜。
工會主席任期屆滿或者任期內離任的,應當按照規定對其進行經濟責任審計。
第八章 女職工工作
第三十六條 事業單位工會有女會員十人以上的建立工會女職工委員會👨🏽🏫,不足十人的設女職工委員🖼。
女職工委員會與工會委員會同時建立🤸🏽♀️,在同級工會委員會領導下開展工作,接受上級工會女職工委員會指導🔨,任期與同級工會委員會相同。女職工委員會委員由同級工會委員會提名👨🏼🦲,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組成或者選舉產生。
女職工委員會主任由事業單位工會女主席或者女副主席擔任,也可以經民主協商,按照同級工會副主席相應條件選配女職工委員會主任。
第三十七條 女職工委員會的基本任務是:依法維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組織實施女職工提升素質建功立業工程🦵🏻,全面提高女職工的思想道德、科學文化和業務技能素質;開展家庭文明建設工作👰🏿;關註女職工身心健康,做好關愛幫困工作🤭;加強工會女職工工作的理論政策研究;關心女職工成長進步,積極發現🐏⚾️、培養🕞、推薦女性人才。
第三十八條 女職工委員會定期研究涉及女職工的有關問題,向同級工會委員會和上級工會女職工委員會報告工作,重要問題應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
事業單位工會應為女職工委員會開展工作與活動提供必要的場地和經費。
第九章 附 則
第三十九條 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服務機構)工會參照本條例執行。
第四十條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會和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工會,依照《機關工會工作暫行條例》執行🛄👦🏿。
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工會,依照《企業工會工作條例》執行。
第四十一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總工會可依據本條例,製定具體實施辦法🧚🏼。
第四十二條 本條例由中華全國總工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三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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